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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庭上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片段,他表示由《立場》成立至其離職前擔任總編輯,有刊物發佈的最終決策和審批權,他知悉和批准其中15篇的發佈;至於餘下兩篇,他僅回應知情。控方已舉證完畢,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天以待辯方索取指示。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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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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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紹桐。資料圖片
被告林紹桐。資料圖片
被告鍾沛權。資料圖片
被告鍾沛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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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表示過往先後在《明報》、《經濟日報》及《主場新聞》工作。2014年12月他與蔡東豪及余家輝成立網絡新聞媒體《立場新聞》,至2021年10月離職前擔任總編輯。他作為總編,有權審閱和修改文章,且就刊物的發佈有最終決策權。他形容出版流程「千變萬化」,選擇出版一篇文章與否有很多準則,不知該從何說起,但一般而言他會將議題分派予同事跟進,收到稿件後再審批和修改。鍾亦説董事無編採權,只有總編有此權限,同時清楚要負上《報刊條例》列明的法律責任。

國安處警員陳漢喬(音譯)在會面中逐一就涉案17篇文章向鍾沛權提問。鍾指其知悉並批准其中15篇文章的發佈,除表示其中一篇博客文章的作者陳沛敏爲其妻子外,與其餘受訪者和作者均無關係。鍾另承認知道文章表達的意思,不過對於製作過程有否與人商量、索取指示,以及由誰安排進行訪問等全稱「無嘢講」。至於餘下2篇在其辭職後才出版的文章,鍾僅稱知情,其餘提問一概無回應。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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