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9日)公布,在一個新鮮牛肉樣本檢出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表示,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觀塘瑞和街一新鮮糧食店抽取該新鮮牛肉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766的二氧化硫。正與涉事新鮮糧食店跟進有關違規事項。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中心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因為偏食可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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