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在港留學的19歲內地女大學生,收到一個自稱是衛生署職員騙徒的電話,指事主受到檢疫令管制,事主否認管制一事,騙徒隨後聲稱事主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盜用,並將她轉介給另一名騙徒。


該騙徒自稱是公安,聲稱事主曾在中國參與洗黑錢活動,之後將事主轉交給另外2名騙徒及訛稱進一步調查,要求事主按照指示,將她從父母借來的400萬港元轉賬到她的銀行賬戶,並交出她的電子銀行密碼進行資產審查,當事主察覺到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8日期間有未經同意的轉帳,轉移到騙徒的銀行賬戶時,騙局才被揭發,隨即再找不到有關騙徒,事主遂報警求助。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內地執法人員是不會以預錄語音形式致電市民,亦不會透過電話或網上要求市民交出個人資料或款項以證清白。任何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等,均為詐騙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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