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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憶述《蘋果日報》高層被捕事件發生後「個壓力變得好埋身」,決定「一刀切」將2021年5月前全數評論文章下架,然而不選擇結束營運,「唔捨得、唔甘心」。他亦哽咽稱對林紹桐感到不好意思,因涉案15篇文章不是他審批,卻願意冒險出任署理總編,最終連累他被捕。

鍾沛權今繼續自辯稱,《立場》作為小型網絡媒體,有時難以靠一己之力得知事情的全貌和順利取得資訊,例如獲得政府部門回應,和吸引博客在網站撰寫文章。他憶述親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如田北辰、葉劉淑儀曾經供稿予《立場》,惟始終屬少數,並舉例若不被允許轉載某意見領袖的文章,便會改爲以報道方呈現事件,彌補人手短缺等不足。鍾表示,網站所有文章包括博客、報道和專題都儘量秉持客觀持平、合符公共性和切合事實,而挑選受訪者則無特定準則,可以是該人有一定成就或事跡具啟發性。

憶述《蘋果》高層及妻子先後被捕 鍾沛權一度哽咽

鍾續指,《立場》博客數以百計,一貫採用「來者不拒」的做法,但在《國安法》生效後不會刊登鼓吹港獨、台獨、疆獨、藏獨或朝鮮獨立的評論。同時為了維持編採方針,網站仍然容許發表有關要求政權更替、倡議改變憲政制度的意見,以及訪問有此類主張的人物,「我理解97後一直都容許」,又言「《國安法》講明唔會損害言論自由」,如果引致不必要的自我審查,「(文章)會變成唔全面、唔係真實」。他強調這不等於支持受訪者的立場,因不可能同時支持正反兩方,只為事件合符公共利益。鍾承認《立誌》是在其任內出版,惟否認意圖煽動會員,是真誠相信內容值得發表,要向會員重申宗旨,和作為他們訂閱支持的回饋。

被告鍾沛權。
被告鍾沛權。
被告林紹桐。
被告林紹桐。

鍾沛權之後憶述《蘋果》高層先後被捕,控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當中包括其妻子陳沛敏,他一度哽咽,因而需要休庭一會。鍾形容事件發生後「個壓力變得好埋身」,希望盡可能保存公司和所有同事,故決定將2021年5月前全數評論文章下架。他稱此舉不代表認為文章有問題,但觀乎政治氣候,已不能判斷哪些文章違法,且「一刀切」較能節省人力物力。鍾另決定暫停收取公眾捐款,以及終止原先僱傭合約,改為重新聘用員工。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問到,鍾何以仍然選擇留任總編,他回應公司吸納了不同專長的記者加入,發展愈來愈順利,與同事商量後「覺得由始至終無做錯過,唔值得要被要法律追究。」直至2021年10月,他自覺因要照顧還柙中的妻子已不能再履行其崗位,故想出幾個方案,包括結束公司營運。鍾為此感到「唔捨得、唔甘心」,並哽咽稱「我太太已經喺裡面,其他家人又唔想我入去」,當時林紹桐此位「好好嘅同事」願意出任署任總編,「我係唔好意思,嗰啲(15篇)文章明明唔係佢負責,點解要被落案起訴,對我而言是打擊,無法保護晒所有同事。」

案件早前審訊時,控方傳召負責將鍾沛權WhatsApp對話製作成謄本的國安處警員劉家倫(音譯)作供。庭上讀出部分內容,顯示鍾在辭職後的12月創建了2個「Stand」群組,其中一個群組成員包括鍾、林紹桐和員工梁俊勤,另一個則只有鍾林二人。鍾沛權就此解釋,他辭職後與林紹桐口頭完成所有工作交接,該二人群組單純為手誤,而3人群組則是他「職業病」,出於仍然關心公司發展,看見文章有錯漏便想提醒。

辯方列舉《立場》部分報導,包括時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就《國安法》的訪問、引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評論刺傷自己的被告之判刑、前特首梁振英指稱831太子站事件有死者為散播謠言等。鍾指這些資訊具新聞價值,並指報導時不會刻意醜化或美化某人。他坦言不時有網軍湧入網站留言批評,為了維持多元性,儘量不會篩選和審查。而在《國安法》立法後,立場員工嘗試在Facebook過濾有機會違法的字眼,例如「光時」口號,然而效果一般,「會有漏網之魚,而且字眼可以千變萬化」。以其理解,Instagram沒有此功能。鍾亦否認留言具煽動性,認為民意和民情一直存在,只是報導標題觸發他們情緒。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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