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發展藍圖》提及「青年參與倡議計畫」,而計畫其中一項是由民政事務總署開放於全港18區設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部分名額,讓青年人自薦參與成為委員。民政事務總署今日(11日)開始接受青年人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27日。
青年自薦計畫1.11起接受申請 27日截止
署方歡迎年齡介乎16至35歲,並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人,申請自薦成為兩個委員會的委員。署方希望透過「自薦計畫」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對地區及青年事務有一定認識,以及具備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的青年人。
「自薦計劃」申請方法。民政事務總署網頁擷圖
署方指「自薦計畫」的申請表和詳情已上載於民政總署網頁。申請表可透過郵寄、親身送遞或電郵的方式遞交。18區民政事務處將成立評審委員會考慮收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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