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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12日)於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否認自己和《立場》員工有意圖推動他人作武力和非法抗爭,指他們「無乜心力做呢樣嘢」,本意純粹是想做好新聞、報導事實。他又言不能肯定有否其他勢力如此為之,但覺程度不足以破壞一國兩制,「一路覺得香港政權同我哋國家好安全」。

鍾沛權今續作供,他憶述2019年香港的政治氣氛因為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出現大轉變,第二季開始民情愈來愈熾熱,情況甚至比2003年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更洶湧。他指反對修例的人政治光譜多樣,商界人士、社會賢達和專業團體都表達關注,參與的人來自不同領域、身份和階層,他們不是為了實利而參與,而是出於自由被剝奪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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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提及《立場》就運動進行的民調,鍾表示觀察到運動初期主流訴求為撤回修例,後期演變成表達對警方執法的不滿。鍾提到港府該年6月9日百萬人遊行後宣佈修例如期進行,對此感到「有點意外」。後來警方在6月12日立法會外集會發射催淚彈,示威者進退兩難繼而湧入中信大廈,險釀成重大人命傷亡,網上片段亦顯示防暴警員對記者態度不友善。

立場案續審:

被告林紹桐。
被告林紹桐。
被告鍾沛權。
被告鍾沛權。

 

他推測傳媒因為角色上不會配合任何一方而遭針對,舉例《立場》刊登了示威者局部肢體的照片,便會有網民湧入網頁要求刪相,批評他們「出賣手足」。鍾坦言2019下半年前一直承受這些壓力,好幾次網站幾乎被「炸冧」不能繼續操作,但大多數時候都沒有讓步,唯獨有一次有記者不堪壓力而刪除其中一張相。鍾重申只要在公眾場合、符合公眾利益便要紀錄,「我哋角色上唔係要保護任何人」。

鍾續稱《立場》一直希望了解前線警員的看法,然而有一定難度,因為官方訪問會指定特定媒體。他提及在同事努力下,成功接觸願意受訪的警員,他自言儘管有人批評此舉為警方「洗白」,但自信該篇報導出色,能讓讀者了解當時的另一方的看法。到2020年《國安法》立法後,鍾肯定政治運動淡化,更加不足以推翻政權,他形容很清楚自己與同事的意圖,僅是想做好新聞、報導事實、紀錄事件,否認意圖煽動他人,「無乜心力做呢樣嘢」。至於是否有其他「反中亂港」勢力如此而為,鍾認為難以掌握故不會對號入座,又言「一直覺得香港政權同我哋國家都好安全」。

控方質疑訪問何桂藍等為助造勢宣揚違法主張 鍾沛權:3人為政治人物有新聞價值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立場》訪問民主派初選參選者梁晃維、鄒家成及何桂藍,目的在於為他們造勢,宣揚違法主張。之後全數參選者被捕,《立場》再發佈羅冠聰的博客,為他們「戴光環」,乘機打壓政府。鍾沛權於庭上回應,3名受訪者均是年輕的政治人物,備受矚目,有新聞價值,透過報導可呈現佢他們的情緒、精神面貌和主張。而報導發佈時,其中2人已勝出初選,餘下一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無勢幫佢哋做」。

辯方另引述報導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曾指借初選推動否決財政預算案有機會違法,而中聯辦亦有發聲明批評,《立場》何不將文章下架。鍾直指「唔得」,初選是重大政治事件,報導不應受限,「罪犯都有佢嘅言論自由」,況且當時法庭尚未就此下定論。辯方接續讀出何桂藍於訪問中言「警暴是事實」,並籲民主派堅持到底,勿讓立法會成為建制派的「惡法放題」。鍾不認為文章具煽動性,何真誠表達政治主張,其想法有一定基礎,「如果動輒話煽動,其實幾危險」,公眾不能再公開批評政府,製造寒蟬效應。

不過自警方搜捕《蘋果》高層後,他為安全起見,決定將部分報導也下架,包括鄒梁2篇文章,但仍然保留何一則,形容它「較特殊」,不但「寫得好」,亦呈現受訪者的心路歷程。同樣地,他擔憂不刊登羅冠聰博客損害言論自由,指羅曾當選最年輕立法會議員,有一定名氣,讀者可了解其想法。辯方質疑,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鍾回應限制自由更加不是絕對,大眾正正要藉討論互相說服。隨後製作的羅冠聰專訪提及「12港人」事件,鍾否認為妖魔化本港和內地司法程序,文章導出其流亡原因,如實紀錄意其見。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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