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於區院續審。鍾沛權總結時強調《立場》履行傳媒職責報導不同持份者的意見,若然這等同支持,便猶如「精神分裂」。他重申無意煽動他人,反而相信一直做的事對社會有益,這種價值觀不會因為利益多少而改變。案件押後至周四(19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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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總結時否認其任內審批的15篇文章有煽動意圖,指作為傳媒,希望透過涉案6篇專訪如實紀錄受訪者的主張,不會刻意掩飾或粉飾,持份者就此有知情權。他回應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提問,分析部分文章字眼的意思或主旨。鍾認為鄒家成一則提倡「本土優先」,並不必然指向分離主義。又梁晃維批評「議會沒有反對聲音」、「香港人對選舉無晒信心」,並非「憑空幻想」出來,當時香港眾志周庭未能「入閘」,溫和派如公民黨成員亦被取消資格。他重申寫下他人的見解不代表支持其意見,因《立場》會訪問民主派和建制派人士,同時支持雙方猶如「人格分裂」。
就涉案9篇評論,鍾認為全部文章基於一定事實基礎,文章中使用一些比喻或形容詞是十分普遍。他舉例過往暴動案件中的判詞,有法官形容現場情況猶如「地獄」,以及示威者聲援年輕人的舉動似「孌童癖」,這些字眼是「意料之外的概括」,反而更予人「激烈」的感覺。鍾又指,文章雖然提出批評,惟是非對錯並非他們要探討的事,如果如此便被指散播仇恨,「其實幾違心」。他冀文章促進公共討論,是非對錯並非他們要探討的事,政權應對無權無勢的市民給予最大限度的言論自由,而非相反地施加限制。
至於餘下1篇在他辭職後發布、有關中大暴動的專訪,鍾判斷是一個普通香港市民的想法,覺得事件發生後2年值得充分紀錄下來。另外一篇同樣不是由其審批的鄒幸彤報導,鍾相信無煽動意圖,該文章寫法平實,無美化或醜化某人,否則《立場》便不會在一則中文大學有關傳媒公信力的評分中,取得高排名。鍾最後強調《立場》非政治平台,無細心安排或推波助瀾煽動他人,反而認為對社會有益,有利於消除敵意,這點不會因《立場》受益多少而改變。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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