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內政部周四(19)日發函各縣市政府,指同性婚姻早已是台灣的公共秩序,除兩岸(不包括港澳)同性伴侶,其餘跨地區伴侶均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准予結婚登記。多個同志團體表示歡迎。
新安排不適用於來自大陸人士
內政部函文指出,應可認「不得否定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報道指,自香港和澳門等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地區的人士,亦可以在台灣與同性伴侶結婚,但新安排不適用於來自大陸地區的人士,不論同性或異性伴侶,仍然要先經過登記和面談程序。
港澳人士可在台灣與同性伴侶結婚:
內政部周四發函各縣市政府。
內政部周四發函各縣市政府。
內政部周四發函各縣市政府。
內政部周四發函各縣市政府。
蘇貞昌一直力促同性婚姻的通過。中時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東南亞跨國同婚交流會聯合發聲明表示,歷經近4年等待,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累積5個有利跨國同婚的勝訴判決、在新北市訴願會累積4個有利的訴願決定後,內政部終正式發函各縣市政府改變過去見解。伴侶盟特別感謝行政院長蘇貞昌在4年前挺住公投後的社會壓力,力促同婚專法的通過。
台灣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亞洲首例,但規定雙方必須來自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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