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教授:
我有一名女兒,今年4歲,我已開始教導她要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可讓別人觸摸她的私人部位,但有時候丈夫和她玩耍時會輕拍她的臀部,她便會立即大叫。我應怎樣教導她分別哪些身體接觸才是性侵犯呢?
趙太
張教授答:
教導孩子保護自己的身體,有兩大原則:
1.不可被別人佔便宜:身體是屬於自己的,別人不可冒犯。
2.要明瞭正當的接觸:父母幫年幼的孩子洗澡;醫生要看孩子身體上的毛病;玩耍時無意的碰撞。
分辨性侵犯的要點:
1.動機:對方用花言巧語去令孩子相信私處的接觸是必然的事。
2.用意:對方對「無意」的碰撞用不軌的笑臉去作解釋,亦不會道歉。
3.弄權:對方說:「我是你的長輩,我有權做任何事。」
4.秘密:這是兩人之間的秘密,不可告訴任何人。
5.威逼:對方強逼做你不喜歡做的身體接觸,或規定要玩的性遊戲或看成人電影。
6.利誘:與孩子有私處的接觸就給孩子好處。
7.小事:使孩子覺得這只是小事,不必大驚小怪。
一般來說,只要感覺上出現了問題,孩子是有權向對方「說不」,若對方仍然不停止,孩子應向可靠的成年人投訴。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綫」: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本欄由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3年2月8日教育版專欄「護苗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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