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前美容師聲稱6年前相信拍攝10歲親女裸照會令她身體健康,又要求兩名女兒觀看她與第二任丈夫性交,身體力行教育女兒如何懷孕或避孕,也協助丈夫舌舔女兒下體。她早前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共4罪,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今判刑時指,「自己同老公進行性交俾兩個細路女睇,為身體好?性教育?我唔接受囉!」張官又斥她作為母親不單止不保護女兒,更合力性侵女兒,認為事件匪夷所思及難以置信,嚴重違反誠信,考慮案件整體性後判囚3年。

女被告L.M.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共4罪。其第二任丈夫L.C.因性侵兩名繼女,就非禮及強姦小女兒X承認6罪,另就非禮及強姦大女兒Y被陪審團於昨日裁定8罪罪成,而他事後割脈自殺未遂,現時留院診治中,張官遂把L.C.的案件押後至3月27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案情指,學校於2019年11月6日得悉X𠝹手臂而轉介社工跟進,繼而揭發X及Y 多宗性侵事件。女被告手機內有一段X脫下衣服直至全身赤裸的片段,女被告在警誡下聲稱離婚後變得迷信,她於是用手機為X拍攝裸照,把相片發給「神婆」,希望這樣做可使X身體健康。她在2018年至2019年兩度為了教育兩名女兒如何懷孕或避孕,於是着兩名女兒觀看他們兩夫婦在睡房床上赤裸性交,再示範如何為丈夫手淫和口交,期間要求兩名女兒觸碰丈夫的陰莖。

2019年4月22日晚上,女被告按住 X的小腿,脫去X的褲子及底褲,用雲南話說「快點」,之後叫丈夫舔 X 的私處,丈夫再手握陰莖觸碰 X 的私處上下移動。女被告解釋指她上網得悉,如果想身體健康及女兒聽話,便要讓「她的男人」吻女兒的私處。

張官判刑時直言:「我好難接受,佢做依啲嘢係為個女好」,「自己同老公進行性交俾兩個細路女睇,為身體好?性教育?我唔接受囉」,「仲要搞到細路女要去𠝹手」。張官又言:「我覺得嗰兩個細路好慘呀,受埋啲咁嘅創傷,但佢哋冇得選擇,唔通唔要阿媽咩」。

張官表示:「完全想像唔到,阿媽會對細路做啲咁嘅嘢」,「我根本唔可以想像親身示範性教育,仲要話對兩個女身體好,又唔保護佢哋,又要性侵,教兩個女掂(丈夫)性器官」。張官指女被告作為現代女性,「讀書都讀到中二,又做過售貨員同美容師,居然話影裸照對個女身體好,實在難以置信」。張官考慮本案不涉及恐嚇、利誘、嚴重武力,認為4罪判囚3年足以反映刑責,而她自2019年11月起還柙,相信已可即時釋放。

張官表示X明顯患有創傷後遺症,認為X至今未完全釋懷,雖然X指她已原諒母親並一直探望母親,但透露母親從未就事件道歉。張官苦口婆心地向女被告說:「我唔該你啦!尷尬都要做(道歉)!咁樣先可以令兩個女釋懷啲,依家對佢哋兩個影響好大。」女被告在庭上透過辯方律師說她已深感懊悔,並希望為兩名女兒說「對唔住」,張官則稱:「你係法庭講無用,你直接同個女講啦,唔通叫佢哋睇報紙咩。」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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