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月17日接獲兩名15歲女童報案,指她們當日上午於屯門大興邨附近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該名男子其後逃去。
屯門警區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分析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目標人物,部署拘捕行動。人員昨日(20日)上午發現目標男子於大興邨附近形跡可疑,上前拘捕該名24歲姓余男子涉嫌「非禮」及「遊蕩」,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拘捕非禮女童的男子,並檢獲一批證物。
警方行動中檢獲的手機。
警方檢獲疑犯犯案時的鞋子。
疑犯犯案時的衣物。
警方呼籲如有未有報案的受害人或曾目擊案發經過的人士,請致電3661 5865與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人員聯絡。
警方重申,對於任何風化或相關的未遂罪行,均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尤其針對兒童及青少年的案件,必定會嚴正執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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