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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涉嫌參與「35+」初選,爭取立法會過半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區諾軒今(8日)午於西九龍法院開庭時主動建議「上一庭展示過(寄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對我有一定傷害,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希望日後如非必要不再展示。區又憶述戴耀廷一直解釋初選沒有違法,故自己直到7月11日仍相信合法,亦「睇唔到有人(初選參與者)表達異議」。

區諾軒開庭時主動建議「上一庭展示過私人信件,對我有一定傷害,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希望日後如非必要引用的話可免則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回應指如辯方認為信件相關或需就其提問,區答道「我會從容面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另提議控辯雙方溝通,援引時毋需公開展示。

​ Edit media  區諾軒(右)與戴耀廷舉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記者招待會。  ​資料圖片
​ Edit media 區諾軒(右)與戴耀廷舉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記者招待會。 ​資料圖片
被告李予信。梁譽東攝
被告李予信。梁譽東攝
被告彭卓棋。梁譽東攝
被告彭卓棋。梁譽東攝
被告黃碧雲。梁譽東攝
被告黃碧雲。梁譽東攝
被告劉偉聰。梁譽東攝
被告劉偉聰。梁譽東攝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稍早盤問時,引用戴耀廷2020年5月於《明報》撰寫的2篇文章《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和《「支持否決」不能成為DQ理由——再論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以及同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後戴向一眾初選參與者發送的訊息,內容指「有人說立法會不能拒絕行政機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以迫使行政長官讓步⋯⋯這說法完全置明確的基本法條文於不顧」、「35+的目標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

區同意戴當時認為否決財案逼使特首下台符合《基本法》,另外有候選人擔心初選會否觸犯《國安法》,「未討論到否決財政預算案本身係咪犯法咁仔細」,但戴曾解釋沒有違法,故自己直到7月11日記招時仍相信做法合法,亦「睇唔到有人表達異議」。潘熙問及鄭達鴻對於當選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個人立場時,區諾軒指「我唔肯定」。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