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3月9日晚於香港國際機場先後偵破2宗非法進口懷疑受管制瀕危物種案件,共檢獲約270公斤懷疑受管制的乾魚肚和約50公斤乾魚翅,估計市值約30萬。人員跟進調查後,在上水及上環拘捕2名懷疑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31歲及33歲,分別為貨倉公司東主及海味店東主。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賴兆銘表示,本月9日機場科人員揀選兩個由孟加拉抵港的空運貨物,報稱載有快遞貨物,X光機影像顯示魚肚呈橙色狀態,貨物內容大小不一,發現是兩款混雜魚肚,由於運送兩款大小不一的貨物並不常見,引起海關人員懷疑,經細心查驗,懷疑其中一款魚肚是受管制,遂聯絡漁護署人員進行化驗,發現270公斤的魚肚屬附錄二的瀕危管制物種,總市值27萬元。其後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跟進調查,收貨地止是上水貨倉,人員成功拘捕一名31歲男子,報稱公司東主。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周俊雄同時表示,另一宗亦是由孟加拉抵港報稱載有快遞的案件,惟今次不法分子利用不受管制的魚肚作掩飾,並將受管制魚翅收藏於貨物的底層,經漁護署人員鑑定,該批52公斤的魚翅,屬附錄二的瀕危管制物種,估計市值共3萬元 。
海關人員其後喬裝成物公司的職員,將貨物派送到上環的收貨地址,該名33歲的海味店東主簽收貨物後,隨即將其拘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高級調查主任黃志強指出,不法分子利用雙重魚目混珠的手法隱藏瀕危物種,以避免海關發現。首先不法分子利用物流業界正常運作,將兩個貨物混雜在正常快遞貨物中,意圖減少被海關揀選的機會,其次是在每一個紙箱內,利用不受管制的魚肚作掩飾,即使被海關抽查,都可減低被發現的機會。
黃志強指出,魚目混珠手法是常見的,但今次比較精細,利用相同性質的魚肚但不受管制的作掩飾,則比較少見。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士非法進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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