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與「創新」的關係一直微妙,那些年一些標榜新經濟的互聯網企業如Uber、Airbnb挑戰法律,現時也有捍禦氣候應運而生的ESG也衍生出不同的政治和監管問題,軌跡相近。
西方國家在ESG議題一直領先,但各有各做法,歐洲和美國似乎也在進行一場補貼競賽。
先聲奪人的是美國《抗通脹法案》追求創新手段解決問題,計劃在十年內提供3690億美元的綠色產業和能源補貼,其中許多補貼就被指涉嫌歧視外國生產商。
花旗分析員就認為,現時政策的方向主要有潔淨且可負擔的電力、交通運輸減碳、建築與能源效益,而美國總統拜登也坦言能源安全就是國家安全,又形容美國經歷10年的政策不確定性之後,IRA使美國在解決氣候變化走上正軌,預計到2030年排放量將比2005年的水平減少32-44%,而沒有美國的情況下則大幅減少八至九個百分點為24-35% 。
但相比之下,歐洲似乎更重視監管,如設定比較複雜的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 (SFDR)的第9條和第8條標準,但未受美國全面接納,另外《歐洲綠色協議》則關心氣候、能源、交通和稅收政策,建議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至少55%,使歐洲成為2050年碳中和,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
說穿了,就是美國有錢,歐洲無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