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自從職業運動於60、70年代興起後,體育產業的經濟效益愈來愈龐大,觀賞球賽已經成為世界各地大眾市民的生活一部分。體育市場研究報告指出,全球體育市場從2022年的約5,000億美元,預計增長到2026年的7,000億美元。至於本港體育及相關活動的經濟貢獻,每年也達到500多億港元,也是時候成立一個具公信力的體育仲裁中心,提升競爭力。

岑君毅律師(左)為香港唯一國際體育仲裁法院仲裁員。資料圖片
岑君毅律師(左)為香港唯一國際體育仲裁法院仲裁員。資料圖片

體育產業大概可分為參與性和觀賞性2大類別,前者的消費模式包括運動課程、項目產品和器材裝備等;後者主要由體育組織和球會俱樂部舉辦的賽事,各種收入來源十分龐大,諸如媒體轉播版權、球員和教練的合約、商品銷售、門票、贊助商及各類相關商品的產權等。當體育產業變得這樣龐大,市場上出現的爭議糾紛相繼也愈多。

80年代初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上任不久,眼見不少體育相關的爭議,於是提倡成立體育仲裁組織,專門解決體育直接或間接的爭議,提供靈活、快速而廉價的程序去解決體育紛爭。國際體育仲裁法院成立於1984年,英文為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簡稱CAS) ,是一個獨立於任何體育組織的機構,以通過適合體育界特定需求的程序規則而提供仲裁服務,處理及解決體育相關的爭議和糾紛。發展至今,體育仲裁法院現時擁有來自80多個國家或地區約300位仲裁員,不過來自亞洲地區的仲裁員為數極少。內地國家體育法也涵蓋體育仲裁,鼓勵體育組織建立內部糾紛解決機制,以公平、公正及高效來解決體育糾紛,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在上月正式成立。

過往本港出現的體育糾紛也不少,例如空手道項目涉選拔爭議、跳繩代表隊選拔爭議、球會與球員之間的合約爭議、運動員服用禁藥爭議等。最近有港區人大代表,提倡本港開設體育仲裁委員會,以協助解決體育相關的爭議事宜。

事實上,本港的法律體制完善,商業和投資糾紛的仲裁已經獲得國際公約超過150個締約地區的法院承認,絕對有條件成立本港獨立的體育仲裁中心。

目前本港的體育發展政策,除了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外,特首和主要官員多次提及更要專業化和產業化。如果香港能夠成立具公信力的體育仲裁中心,不但有助加快產業化的步伐,還可以為鄰近亞洲以及一帶一路地區,提供體育仲裁的服務,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優勢,相得益彰。雷雄德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