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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女副教授,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涉案女教授被控1項欺詐罪,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雪菁。陳極彰攝
被告李雪菁。陳極彰攝

被告李雪菁(54歲)為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根據廉署新聞稿,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起就1個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及後每兩年重新提交1次申請。惟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物業,而上述用以申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則由被告1名男友人獨居。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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