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今天宣布啟動「台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台灣的學者認為,大陸藉不屬軍方與海警的政行執法船,透過巡航創下執法事實,對台進行法律戰並否定台海中線默契。
福建海事局今天宣稱啟動「台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並附上台灣地圖及疑似噸位高達6000噸之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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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向中央社表示,這可能是大陸打算運用不屬海軍與海警的海上執法船艦,藉由在海峽中線以東巡航、執法或舉行聯合操演等方式,創下執法事實,凸顯大陸對台灣海峽大部分海域,包括中線以東水域的管轄權。
揭仲認為,大陸除藉此對台進行「法律戰」,又可進一步否定中線默契,還能透過此一新手段,在不大幅升高軍事緊張態勢的情況下,作為對台灣領導人蔡英文會晤美國眾議長麥卡錫的表態。
揭仲指出,大陸這套法律戰論述,主要內容是依其1996年公布的領海基線,往台灣海峽方向不超過12海里為領海、不超過24海里為「毗連區」,不超過200海里為「專屬經濟區」;台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05海里,大陸據此主張台灣海峽絕大部分為其「專屬經濟區」,享某種程度管轄權。
揭仲說,福建海事局此次聯合巡航行動,可能就是以管理「專屬經濟區」為名義,依2021年9月大陸修訂實施的「海上安全交通法」,以對「管轄海域」內加強管理、維護秩序等理由,派遣「海巡06」等船艦執法。
揭仲強調,在「海巡06」2022年7月初正式納編福建海事局並部署在平潭島時,就已宣稱該艦日後將「常態性航行台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而「海巡06」所隸屬的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正是大陸「海上安全交通法」的主要執行單位。
揭仲表示,更值得台灣注意的是,大陸在2021年修訂「海上安全交通法」時,已將「適用範圍」由原本的「沿海水域」更改為「管轄海域」,使台灣海峽的絕大部分成為海事局的責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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