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工大學「圍魏救趙」行動,示威者期間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4名警員受傷送院。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9人早前承認暴動罪,另外6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23日,其中一名19歲不認罪男被告今於區域法院「轉軚」認罪,暫委法官崔美霞把審訊押後至4月25日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另把共10名認罪被告的案件安排在4月26日再提訊,並把所有認罪被告的判刑留待審訊有裁決後才處理。
早前認罪的9名被告為翁芷茵(19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案發時16歲的被告甄念賢今改為承認一項暴動罪,10人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10名認罪被告均需還柙至4月26日提訊。
辯方希望法庭為快將20歲的被告甄念賢先索取報告,但暫委法官崔美霞認為應留待在4月26日提訊日時,一併考慮需否為10名認罪被告索取報告,再於另外5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裁決後一併判刑。
甄念賢的認罪案情指,涉案暴動發生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的一帶,示威者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其他雜物,警方發射催淚煙以驅散示威者。示威者在與警方對峙期間,無視警方口頭和舉旗的警告,以大量人數集結並拒絕散去,用雷射光束照射警方,用雨傘阻擋警方發射的催淚彈,不時衝向警方防線並投擲汽油彈 ,令彌敦道行車道上火光熊熊等。
警員當晚近11時半見到甄念賢在彌敦道正逃跑並將其制服,甄當時戴上勞工手套 、灰色3M牌子防毒面具連兩個過濾器 、 黑色護目鏡 、 黑色頭套 、黑色手袖、黑色斜孭袋 ,身穿黑色長褲 、黑色T恤和黑色鞋。甄被押解至臨時羈留區,再被送往觀塘警署,及後被控以暴動罪。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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