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3日)公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中環一新鮮糧食店抽取上述鯇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0.8,中心正跟進事件。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