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吃自助餐都想「回本」,貴州省貴陽市一名女子,日前以單價218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先後5次光顧同一間餐廳食自助餐,而她每次都「食唔哂」,要打包食物,店家結算時發現,整日入不敷支,調查閉路電視揭發,該名女子每次來光顧都打包大量食材,最多一次打包了59份,「打包」總值結合約45,653元。目前,自助餐店已經起訴該名女子。
女顧客最多一次打包59份食材 店家:每月食5次帶走4萬多
據星視頻4月15日報道,貴州貴陽一名女子,一個月內到同一間自助餐店,以218元人頭價吃自助餐,她一個月來消費了5次,每次僅食用少量食品,其餘的悄悄打包帶走,最多一次打包了59份,店家指,查詢點單系統,顯示該女子5次消費提交的訂單金額為45,653元。但實際支付的金額僅有1010元,由於之前的監控已被刪除,店家已無法完全知曉該女子到底打包了多少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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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吳女士表示,如甜蝦一份是3隻左右,該名女子一般都會叫60份,落的單價格已1萬多。吳女士說:「能吃的人花費會是在2000多一點,這已經超出了她個人能吃的量」。
報道指,該女子稱,是自己點多了,吃不完又會浪費,還不如打包帶回家吃。店家要求賠償,她認為沒有必要,裝回去也可以再吃一頓。不過她也表示,打包這個行為是不太好的。
對此,店主認為,顧客能吃是無所謂的,但是打包這個行為很可恥。現在無法完全知曉該女子到底私自打包了多少食物,雙方對於賠償一直未達共識。
店主稱:「我們根本沒有賺那麽多錢,因為我們這邊是食材貴,她這邊打包了10多萬,20多萬的東西,我們一年都賺不到這麽多錢。」目前,自助餐店已經起訴該名女子。
無獨有偶,早前,浙江金華永康有2名女子在吃自助餐廳時,偷偷將價值400元食材打包帶走,被警方行拘。
據內地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事件引起網友熱議,一些網友認為自助餐確實不容易吃回本,尤其是飯量小的女性。而一些網友則認為即使吃不回本,也不應該打包,這是盜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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