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試圖圍捕校園內的示威者,大批示威者當晚紛至尖東及紅磡一帶增援,引起激烈衝突,多人被捕。其中19人事後被控暴動等罪,12人今(17日)在案件開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其中1男另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指他用錘攻擊警員的頭部,其中兩次落在頭盔、1次落在頭部右側,警員事後送院及驗出右側額葉有外物,須動手術移除。案件明續訊。
被告陳浩漁(20歲)、禤曉諾(21歲)、黄雅穎(16歲)、李沛珊(25歲)、温皓忠(29歲)、譚俊輝(21歲)、謝兆龍(22歲)、馬健文(20歲)、梁錫俊(25歲)、陸偉恒(23歲)、鄭梓顥(19歲)及林浩陽(28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外,黄雅穎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温皓忠承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情指,警方自2019年11月17日約晚上7時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其後大約200至300名示威者在暢運道近科學館道一帶聚集,並以雜物堵路。數十名示威者亦於理大近鍾士元樓外的平台設置投石器,及有人手持弓箭等武器,示威者又不斷攻擊漆咸道南與柯士甸道交界的防暴警和水炮車。及至翌日凌晨約4時半,警方決定在理大暢運道入口外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並發生警告,而示威者仍使用汽油彈、磚塊、箭等攻擊性武器攻擊警方。
約1小時後,警方開始沿科學館道推進,示威者逐漸退回理大內,約20名示威者以汽油彈焚燒理大入口,以阻礙警方推進。至近5時半,警方在科學館道近暢運道交界作出拘捕行動,12名認罪被告當場被捕。黄雅穎當時攜有1個裝有汽油的樽、1支載有汽油的噴劑、1支噴漆、1盒火柴及1支螺絲批。
另外,當時有警員在制服示威者時,遭其他人阻礙,温皓忠打了該警員背部4次,並用錘攻擊警員頭盔兩次及頭部右側1次,隨後温被其他警員制伏。該警員則被送往養和醫院接受治療,醫療報告指其右眼角和右上耳中間的地方有1.5厘米裂傷,並有腫脹和挫傷,電腦素描顯示其右側額葉可能有外物,須進行手術移除;警員術後翌日出院。
其餘6名同案被告盧可文(24歲)、鄺小凡(23歲)、柯仁龍(21歲)、陳俊榮(32歲)、吳日軒(21歲)、黃文浩(25歲)則不認罪受審。另一同案被告李家樑(20歲)則去年認罪後被判教導所令。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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