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較早前表示,房委會擬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據悉,房委會認為現時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富戶中,有一半人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制度存在漏洞,建議收緊年期。
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5月下旬加會討論
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申報資產,隨後每兩年申報一次,若租戶入息及/或資產限額超出富戶政策要求,房屋署將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讓相關富戶以市值租金繼續暫住最長12個月,然後會要求入息或資產不符要求住戶立即遷走。現時房委會有約80名暫住證持有人。
據了解,房委會上周舉行集思會,政府當局在會上提到有一半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有委員認為一年時間太長,有機會導致濫用公屋情況,應予收緊。消息指,會上大多委員認同上述觀點,初步方向認為「暫住期」可以縮短,減低富戶轉移資產的靈活度。不過席間亦有委員提醒,現時「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不多,大費周章改動現有政策,有機會誤中副車,要仔細研究具體做法。
消息人士又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擬在5月下旬加會,討論一系列現行政策的檢視,屆時有可能會觸及上述富戶政策收緊的議題,如達成共識將會拍板。
據了解,會上亦有人提到公屋「世襲制度」。現時政策下公屋租戶的子女,可申請加入戶籍,日後可繼承父母的公屋租約,外界過去有聲意認為是不公平。不過由於此議題技術細節十分複雜,亦可能有其他反效果,例如減少年輕人照顧年邁父母的誘因,因此現階段暫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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