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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鬼王」於2022年初涉嫌以誤導性遺漏行為,對兩名「學員」銷售全方位約會技巧課程,涉款共約54萬元。他否認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今早傳召其中一名「學員」作供,稱被告收取約3.8萬元的學費後,再要求收取10萬元形象改造費,而學員事前並不知悉。學員稱因無錢而拒絕被告後,被告將兩人的會面影片上載YouTube頻道,要求支付10萬元才將影片下架。審訊今午續。

事主鄭洐承今供稱,他自2021年中透過YouTube接觸到「鬼王」的約會技巧課程,他又曾以每月150美元訂閱鬼王的Patreon。在2022年1月,鄭因為遇上感情問題,便報讀鬼王的真人特訓班,學費約為7萬港元及為時一年,但因為他只會逗留香港數個月,所以鬼王稱破例只收取半年學費,即約3.8萬元。鄭指鬼王聲稱報讀真人特訓班後會得到不同方面的進步,課程涵蓋生髮和形象等。

事主鄭洐承離開法院。 王仁昌攝
事主鄭洐承離開法院。 王仁昌攝

鄭續供稱,在同年1月底,他曾與鬼王和另一學員在太古城餐廳會面,至翌日凌晨,他收到鬼王WhatsApp及要求收取10萬元形象改造費,他以無錢為由拒絕。同年2月,鬼王將兩人會面的影片上載到YouTube,並且沒有遮蔽鄭的面容,當鄭要求刪掉影片,鬼王卻向他表示要「殺一儆百」,又指鄭態度不尊重和要把他逐出師門,要求鄭支持10萬元才會刪去影片。鄭稱在2月中先後轉賬兩筆共10萬元款項給鬼王,又指鬼王期間多次在WhatsApp侮罵他「肥蟲」,及指如果不刪去影片,便會被人放上網上討論區。鄭指如果他知悉要額外繳付10萬元,他不會報讀課程,因為超出他負擔和太貴。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盤問時,指鄭曾經在WhatsApp同意支付10萬元形象改造費。鄭同意自己曾在WhatsApp表示ok,但後來他改變主意,又指最初支付學費時,不知道有形象改造費。被告續指鄭在向海關報案時刻意隱瞞,作出虛假陳述和「報假案」,鄭否認。被告又指鄭違約在先,並質問鄭是否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既然答應支付形象改造費,就應該要履行承諾,指鄭為人「反口覆舌」和「賴皮」。鄭亦否認。

33歲被告周柏賢、報稱導師,被控於去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兩名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他們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名消費者須就約會課程分別繳付3萬8千2百港元和7萬8千港元後,再分別繳付10萬港元和33萬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或當中必須包含一款由被告所認可的歐米茄手表,否則該兩名消費者將不容許再繼續參與上述的約會課程及當中的實戰課。

被告今午續盤問時,提到去年2月曾WhatsApp鄭,指有額外課堂,但鄭卻稱要面試而拒絕上課,被告亦連續幾日WhatsApp找鄭,多番督促他上課,但鄭卻「主動消失」。鄭同意。

被告指出在雙方鬧翻後,鄭曾經利用鬼王在網上被起底的資料,要脅鬼王「回水」,甚至在網上連登討論區公審鬼王,指鬼王收錢後沒有上課,因此鬼王才把兩人會面影片上載YouTube。鄭否認。被告又指鄭含血噴人,指自己從來沒有說過鄭須付10萬元才讓鄭上課。鄭亦不同意。

最後,被告聲稱,鄭曾經問過為甚麼20年來都沒有女性喜歡他。鄭表示不記得。被告稱,因為女性不會喜歡不守諾言和不懂飲水思源的人。鄭則指印象中被告不是這樣回答。

另一事主陳柏衡今午則供稱,他上了年紀,身邊同事都成家立室,所以他留意到鬼王YouTube頻道後,亦報讀了其真人特訓班,並繳付7.8萬元學費;他在去年2月首次與被告見面,當時被告亦有拍攝會面過程,他雖然心有不滿,但因擔心被告不用心教他「溝女」,便沒有開口。及後被告帶陳去鐘錶鋪,陳供稱被告當時表示女性喜歡男性戴歐米茄手錶,會顯示出男性「冒險精神」。審訊明續。

事主陳柏衡離開法院。 王仁昌攝
事主陳柏衡離開法院。 王仁昌攝

法庭記者: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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