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8日)在政府總部舉辦國家安全講座,近400位律政司政府律師出席。講座先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副司長張國鈞分享對國家安全的看法,然後由刑事檢控專員、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及團隊代表,分享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這兩年的工作。講座出席率逾八成,林定國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會上同事踴躍發問,討論氣氛良好,相信大家對國安及相關檢控工作的認知都增進不少。
林定國表示,明知大家工作忙碌仍要求律政司所有能出席的律師均參與今天講座的原因是,維護國安,既是法律責任,也是應有之義,《香港國安法》第10條要求特區不同組識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推廣法治教育,包括國家安全教育,亦是他設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其中一個目的。
林定國希望,有一日每一位市民大眾,不論背景,都會自動自覺、心甘情願遵守及尊重國安的法律。他指,這是一個非常艱巨且長遠的目標,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我們必須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同時堅守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必須以身作則,由自身做起。
考慮邀外交公署等代表分享國安經驗
林定國指,今天是一個開端,往後他會要求定期及恆常舉辦國家安全的活動,增進同事對國安法律重點及最新發展加深理解,也會考慮邀請其他人士,例如外交部駐港公署、執法部門等代表分享與國安相關經驗和情況。
林定國強調,落實國安法,必須堅持法治原則,法治是「一國兩制」的基石,是香港的獨特優勢,要做到堅持法治原則,必須是「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
他續指,「有法可依」的意思是要不斷完善國安法律,確保手上的工具精良。「有法必依」的意思是,必須準確地執行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在有需要時在工具箱中找出適合的工具針對性解決問題。完善國安法律及確保法律得到正確執行,是律政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鼓勵同事多瀏覽國安公署網站
林定國稱,在實戰環境中,律政司不同部門的同事均有機會碰到涉及國安的事情,因此必須要對國安保持高度敏感度、對國安法律有紮實的認識。他推介大家參閱由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去年出版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綱要》;有空時也可瀏覽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的網站;多留意國家有關國安法律發展的新聞,例如最新的《反間諜法》,以及其他國家保護自身的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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