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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段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據通報,日前,雲南省投資促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段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段穎涉嫌受賄罪,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段穎涉嫌受賄罪,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2月17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段穎「雙開」的消息。
今年2月17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段穎「雙開」的消息。
段穎被指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段穎被指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段穎被指底線失守,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
段穎被指底線失守,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
段穎被指大搞權錢交易,長期收受禮品禮金。
段穎被指大搞權錢交易,長期收受禮品禮金。
段穎被指私德不正,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
段穎被指私德不正,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
段穎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轉接黨組織關係等方面提供幫助。
段穎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轉接黨組織關係等方面提供幫助。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段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2月17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段穎「雙開」的消息。通報稱,經查,段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官德不修,底線失守,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與他人搞權色交易;私德不正,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轉接黨組織關係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雲南省紀委監委指出,段穎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直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段穎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2年8月9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雲南省投資促進局黨組書記、局長段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段穎,女,彝族,1982年10月出生,貴州興仁人,在職碩士研究生,2004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她曾通過競爭性選拔出任紅河州瀘西縣縣長,此後歷任紅河州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2017年任共青團雲南省委黨組成員、副書記。

2021年1月,雲南省委組織部發布省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段穎擬任省直單位正廳級領導職務。隨後,她出任雲南省投資促進局黨組書記、局長,直至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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