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天三讀通過《2023 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限制海外律師處理涉及國安案件,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對此表示歡迎。
律師會表示,今次修例涵蓋三項原則,第一,以逐案處理方式考慮認許海外律師以專案方式參與國家安全案件。會方支持不全面禁止海外律師,以專案方式參與涉及國安案件。 第二,修例僅限於國安案件,並不會影響非國安案件的專案認許。 第三,有關修訂同樣適用於控方,即若控方有意認許海外律師處理某項檢控,控方須遵從《草案》訂明的相同程序,形容有關做法是公平。
律師會又表示,該會的註冊外地律師制度於1995年起實施,成功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豐富本港法律服務市場的多元性,有關政策將繼續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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