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領導人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他今天(11日)下午約3時30分抵達高雄地檢署報到,隨後前往監獄服刑。
民進黨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嫌幫助母親吳淑珍洗錢,於今年4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罰款150萬元新台幣(38.24萬港元)。
陳致中事先理好髮,11日下午約3時30分抵達高雄地檢署報到,在確認身份、刑期等資料後,步上囚車。約3時35分,囚車從高雄地檢署出發前往高雄第二監獄,陳致中預計將在該監獄服刑。對於陳致中入獄服刑,獄方表示,會對所有受刑人員一視同仁。
據報道,陳致中2011年曾因偽證罪被判刑三個月,初次喪失高雄市議員資格。今年4月26日,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其高雄市議員生涯被二度解職。
高雄市議會日前表示,今年的判決確定當日,已解除陳致中職權,陳致中也依法繳回4月預發薪水及助理費。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