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公布最新一期政府賬目,當中有一筆由財政司長陳茂波經特首批准,增撥50億元非經常性專門款項,用作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該筆款項是繼2020年12月,政府撥出 80 億元用作維護國安開支後,再次增撥有關款項。
文件指50億元屬於用以增加專門款項的非經常性撥款,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截自政府帳目文件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再次撥出非經常性開支。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再次撥出非經常性開支。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再次撥出非經常性開支。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政府再次撥出非經常性開支。資料圖片
文件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經行政長官批准,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安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限制。又指該50億元屬於用以增加專門款項的非經常性撥款,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回覆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9條,經行政長官批准,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專門款項」)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財政司司長須每年就該款項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財政司司長在本年3月按上述條文要求,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50億元,用以增加專門款項,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預算案》早前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政府今日刊憲登出,政府自去年4月至今年3月底的一般收入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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