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港人凌友詩因為擔任全國人大代表,遭台灣的內政部開罰新台幣50萬元(約13萬港元)。凌友詩接受《星島頭條網》訪問表示,決不向一個拒絕承認「一個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
這是凌友詩第二度被罰。她2018年出任全國政協委員,已遭內政部開罰50萬元新台幣,這次又因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再遭罰款。
凌友詩對《星島頭條網》表示,《台灣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個中國」法理下的內戰條款,就是假定兩岸處於承認「一個中國」的兩個政權的內戰狀態,而對於自己的人民到敵對政權的黨政軍機關任職,形成背叛本政權罪名,而進行懲罰。
她說,如果民進黨政權承認「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她可以考慮回去繳款。但即便如此,這種背叛性質的禁令,受限對象衹能是自己本政權軍隊公務人員。在一國之內,一般的平民百姓,無論兩個政治集團如何交戰,有權選擇所想服務和效忠的對象。如今台灣宣稱自由民主,卻保留這種如鐵幕式的懲罰機制,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和選擇職業自由,到處限制言論、排擠愛國人士,其實際是一個最為專制的地區。
「我如果繳交罰款就代表我認可台灣當局的做法,認為自己做錯了。所以我想我決不應該向一個拒絕承認『一個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凌友詩說。
凌友詩出生於台灣,17歲移居香港,後在香港大學取得政治哲學博士學位,並曾擔任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
陸委會:當事人可依法循程序提出救濟
台灣陸委會晚上發表聲明回應稱, 當事人如有不服,可依法循程序提出救濟。
陸委會稱,兩岸互不隸屬是客觀事實及台海現狀,少數人以個人政治偏見,配合中共統戰伎倆,藉由曲解兩岸條例並與「一中原則」做不當連結,妄想為自己違法行為脫罪。
陸委會呼籲凌友詩應盡速繳納罰款,若拒不繳納,政府後續將依有關法令執行,以確實達到制裁違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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