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5日)公布,4月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60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6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8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22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個案有兩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10宗;另有兩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一間公司因分別3次違反空氣污染消減通知書規定,就每項罪行分別被罰款3.2萬元,為4月份錄得最高的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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