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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昨裁定,因調查元朗721襲擊事件期間查冊被控虛假陳述的前港台編導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控罪。判詞提到,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真誠的新聞調查不應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之外。政府如能趁今次機會,向新聞界闡明查冊界綫,定出更清晰指引,對公眾之於新聞自由的信心,相信大有幫助。

蔡玉玲見記者。 陳子豪攝
蔡玉玲見記者。 陳子豪攝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陳子豪攝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陳子豪攝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運輸署於2019年收緊查冊安排。(資料圖片)
運輸署於2019年收緊查冊安排。(資料圖片)

裁決確立傳媒查冊合法、合憲

運輸署於2019年10月收緊車牌查冊制度,要求查冊人聲明查冊用途,並刪除之前可以選擇的「其他」選項,惟一直未澄清傳媒應如何選填。事後有傳媒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運輸署的做法,獲裁定部分成立,指運輸署的處理有缺失,在收緊查冊安排時沒有向公眾述明因由、詳情及審批標準,未達良好行政的要求。

調查報道往往涉及隱密資訊,查冊是其中一個重要資料來源,721事件牽涉暴動、傷人等罪行,在社會引起廣泛迴響,坊間亦出現眾多真假成疑的說法,當日《鏗鏘集》節目,查出事發期間停泊在現場附近車輛狀況,亦有助公眾理解事發經過。

有資深傳媒人指,近年調查報道空間收窄,業界一般擔心的因素包括查冊會否遇上行政程序刁難;而新聞自由確非絕對,但技術性程序是否可凌駕《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今次裁決至少緩解了這兩個關注。該人指,原審裁決用了狹窄方式理解法例,如今終院判決確立了傳媒查冊的合法性和合憲性,對新聞自由界綫有較清晰的定義。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資料圖片)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如禁傳媒查冊有違憲風險

終院裁決後,業界對政府會否再出招限制查冊持觀望態度,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機會不大,因裁決已清晰闡明傳媒報道,是查冊的合理原因,牽涉《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政府倘刻意透過修法或行政安排禁傳媒查冊,有違憲風險,易受法律挑戰。至於施加其他限制,他說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構成「不合理妨礙」新聞調查,法庭會作衡量。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回應裁決時指,政府尊重法治,相關部門將按判詞檢視程序。

修例風波期間「起底」當道,車牌查冊是途徑之一,政府當初從嚴處理無可厚非,但現時環境已變,私隱公署亦有權執法打擊起底行為。

有建制中人指,如非必要應給予傳媒查冊空間,發揮監察作用,但《基本法》23條立法在即,當中包括「竊取國家機密」罪,政府立法時亦要從整體出發,考慮查冊安排如何平衡國安方面的風險。

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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