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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今早於西九龍法院裁定眾被告表證成立,需要答辯,書面理由擇日公佈。

被告何桂藍代表律師。  吳艷玲攝
被告何桂藍代表律師。 吳艷玲攝
被告何啟明。  吳艷玲攝
被告何啟明。 吳艷玲攝
被告楊雪盈。  吳艷玲攝
被告楊雪盈。 吳艷玲攝
劉慧卿亦出現在法院外。  吳艷玲攝
劉慧卿亦出現在法院外。 吳艷玲攝

16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現正還押。

辯方交代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李予信均擬出庭作供。辯方續指吳政亨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包括1名證人錄取了27分鐘對話錄音,另一名證人涉及呈堂電郵;鄭達鴻、梁國雄、施德來及李予信各擬傳召1名事實證人。陳官統計辯方主問需時13至14日,預計可於39日內完成辯方案情,押後案件至週一續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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