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死者家屬一直要求召開死因研訊但不果,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今上訴並指召開死因研訊關乎公眾利益,旨在查明死因、消除有關謠言或疑慮、透過死因研訊向其他部門提出改善建議以免悲劇重演,死者家屬只想透過參與死因研訊去知道相關事實詳情,並非為了找到哪間公司哪個職員犯錯。上訴庭需時考慮,將於半年內頒布書面判詞。
上訴方指雖然是次上訴的上訴人只有兩名死者家屬梁淑玲及趙炳全,但獲得17名死者家屬的支持,召開死因研訊可維護死者家屬的法律權益,讓死者家屬在死因聆訊中發揮適當作用。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錯誤裁定本案毋須透過死因研訊去揭開每一個有可能的事實細節,以及召開死因庭去研究新證據以取得額外事實細節,並不符合公衆利益;又認為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的系統性缺陷。
上訴方提到獨立調查委員會在事件發生後發表報告,警方亦沒有充足時間作出深入調查,其他內部報告內容亦不予公開。上訴方另認為法官高浩文錯誤裁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及刑事檢控的證據,以足以涵蓋死亡細節,滿足了死因研訊的目的,去得出死者「非法被殺」及「遇溺身亡」的結論。法官高浩文亦沒有考慮到召開死因研訊,可就南丫海難事件提出建議,以防止同類悲劇再次發生。
上訴方表示死因聆訊除了警方事後調查得出的新證據,亦可沿用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及刑事檢控的證據,有效地使用公眾資源,以節省法庭時間。雖然上訴方並非要求死因研訊裁決結果需有不同,但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以助證實正確裁決,例如揭露建船公司需否在艙壁安裝水密門、財利船廠員工把過錯歸咎於身處海外的前員工、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中沒有討論船體上安裝了有金屬鍍層的尖形突出物、海員長時間工作、需要嚴格審查海員輪班安排等。
上訴庭留意到有關南丫海難的民事訴訟全部已圓滿解決,詢問上訴方死者家屬還想爭取什麼法律權益。上訴方則回應指,死者家屬希望就事件盡量得到更多相關事實。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亦提到,死者家屬希望知道事件發生的實質原因,若不召開死因聆訊,他們不想為事件寫上句號,明白他們只想事件告一段落,但所有民事訴訟已完結,難以重啟申索,召開死因研訊也只會成為學術討論。
上訴方強調召開死因研訊關乎公眾利益,死因研訊所作出建議不止是針對海事處,亦可建議其他部門在災難中學習。上訴方重申召開死因研訊可研究新證據去揭露額外事實細節,死者家屬有權參與死因研訊及挑戰證據,透過死因裁判官及陪審團向各個部門提出有效建議,包括建議改善海員輪班安排的根深蒂固問題,均符合公衆利益,希望上訴庭批准上訴。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