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14歲女童報失電話案時發現她身上有瘀傷,間接揭發她疑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多名男子,並與他們發生性行為。6名21至40歲的男被告,共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共9罪,案件將於8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中一名教師及一名消防員,今(28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兩人分別以5萬及20萬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兩名被告分別為譚兆竣(25歲,教師)及曹杰庭(28歲,消防員)。兩人各被控一項非法性交罪,兩人同被控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之間,在荃灣區的酒店,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曹另被控一項與21歲兒童非法肛交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在葵涌旭逸酒店(荃灣)內與14歲女童X作出肛交。

法官批准譚兆竣以現金2萬5千元及其母親人事擔保2萬5千元保釋外出;曹杰庭則獲准以現金15萬元及其兄長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外出。兩名被告均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天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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