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醫院22歲男病人昨日下午離家前往醫院時,涉攜帶兩把分別長約26與47厘米的刀以及一把步槍,家屬通報醫院後警方到場作出拘捕,他清醒後於醫院接受檢查。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共兩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把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考慮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被告期間需還柙候訊。
22歲男被告馮祖苗報稱無業,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6月30日在香港新界葵涌醫院LM座地下登記處,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於同日同地管有槍械,即一把步槍,而他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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