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大公報》訪問期間提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考慮社會近年的情況,以及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

鄧炳強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考慮社會近年的情況,以及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考慮社會近年的情況,以及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資料圖片)

指國安法與23條可「一加一大於二」

鄧炳強指一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仍然以不同方式,鼓吹、滲透以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間諜活動的風險亦不容忽視,有國家情報機構更曾公然表示會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

鄧炳強指,《基本法》23條規定應立法禁止的七類行為中,現時《香港國安法》涵蓋了兩類,而現行本地法律只涵蓋了部分相關行為,因此有需要完善。政府正檢視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行為,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他認為,有了《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鄧炳強表明,特區政府會以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執法部門會繼續針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組織展開深入調查,並繼續偵測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信息,包括進行「網上巡邏」,追究涉事者刑事責任。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