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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日(3日)表示,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榮鏗、郭鳳儀、許智峰、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指他們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名,並懸紅每人100萬元通緝。

袁弓夷的「前新抱」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之義,她支持國安處的決定,必須全面遏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透過《香港國安法》盡快將疑緝犯拿歸案。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引起外界熱議。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引起外界熱議。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引起外界熱議。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引起外界熱議。資料圖片
袁弓夷。資料圖片
袁弓夷。資料圖片
上排左起: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下排左起: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
上排左起: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下排左起: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
袁彌昌。資料圖片
袁彌昌。資料圖片

她表示,知悉外界仍關注其中一名被通緝人士袁弓夷與她的關係,重申已於2022年8月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因此他的行為與她無關。她指任何人士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而袁弓夷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推動以「公投」推翻中央和特區政府,又要求制裁香港法官,有關行為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容:可要求國際刑警通緝逃犯

基於上述8名人士現時均不在港,容海恩表示留意到有聲音質疑通緝的成效,作為大律師的她提出4點,指國安處可依法通緝這些罪犯,並凍結他們的相關涉案犯罪財產;特區政府可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在取得相關法律意見及香港法庭發出的拘捕令後,正式通知相關國家,要求當地執法機關將逃犯拘捕,繼而引渡回港受審;承上,即使該國家已暫時終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但仍可按個別事件合作;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成員,而香港屬於中國支局,可以要求INTERPOL通過全球近200個國家成員,通緝《香港國安法》逃犯。

容海恩強調,即使涉案人士並不在港,特區政府仍有可根據《香港國安法》所具備的域外效力,採取相應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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