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將於周五(7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區旗及區徽(修訂)條例草案》,並已於今日向立法會提交關於《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因應全國人大會常委會在2020年修訂《國旗法》及《國徽法》,特區政府在2021年修訂了《國旗及國徽條例》。政府指,國旗、國徽和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着國家的權威和尊嚴,同樣地,區旗及區徽是香港特區的象徵和標誌,亦須得到法律保護及市民尊重,因此經詳細檢視《區旗及區徽條例》後,特區政府決定修訂條例,令其與經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及《國歌條例》適度保持一致,以進一步維護區旗及區徽的尊嚴,加強保護區旗及區徽。
區旗及區徽修訂條例草案周五刊憲。資料圖片
《條例草案》的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加強保護區旗及區徽,使有關侮辱區旗及區徽罪行的條文更加清晰;第二,明確區旗及區徽的正確使用,讓市民清楚知道處理區旗及區徽時,甚麼應該做、不應該做,例如出席或參與升區旗的儀式時當守的禮儀、區旗及區徽的收回處置機制等;以及就區旗及區徽的教育及宣傳作出規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在今年5月就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的建議方向及內容諮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委員對建議方向表示支持。《條例草案》將於本月1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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