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委會6日表示,隨著大陸通過「對外關係法」及修訂「反間諜法」於1日生效,以及香港政府跟據國安法緝捕事件,台灣陸委會將繼續維持台灣人赴陸、港、澳黃燈警示燈號。台灣陸委會並於官網新增警示文字,特別加強提醒台灣人「審慎思考赴陸港澳可能發生之人身安全風險。」

台灣陸委會6日稱,由於大陸續通過「對外關係法」及修訂「反間諜法」並於7月1日生效;此外,也持續發生台灣人「赴中國大陸後遭不友善對待、不合理盤查、非法留置、原機遣返或違法拘捕、審判等情事」。另外香港、澳門實施「國安法」後,因過往言行遭當局拘捕、檢控之案例也時有所聞。

因此,陸委會說,經綜合評估台灣人赴陸、港、澳持續存有人身安全風險,繼新冠肺炎疫情之後,繼續維持黃燈警示燈號,該級別標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該燈號警示內容,與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之旅遊警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相當。陸委會於官網新增警示文字,特別加強提醒台灣人「審慎思考赴陸港澳可能發生之人身安全風險。」

台灣陸委會指出,從今年4月26日中共修訂「反間諜法」起,以及香港屢傳拘捕檢控案例,陸委會今年5月起迄至6月底,已4次透過記者會提出警示;另持續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等多次提出提醒,並整理數種可能觸犯中方有國家安全疑慮的態樣,呼籲台灣民眾前往陸、港、澳前應審慎評估及注意人身安全風險。

陸委會說明,歷年來發布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旅遊警示燈號,均係考量當地政情、疫病、交通、治安、重大天災或事故、或其他可能影響國人赴陸安全等各項事由,加以綜合評估、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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