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7日)晨10時16分,一名姓顏(62歲)男子在港鐵沙田站月台上,警員聞訊趕至將他逮住,他涉嫌「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石塊等」罪被捕帶署。據悉,顏報稱無業,居住瀝源邨,疑有精神問題,上月28日,他被發現沙田站近A4出口的行人通道,將一些物品疑似保溫瓶及一個汽水罐擲落路軌。本周一(3日),顏在港鐵沙田站與新城市廣場的行人天橋將一米長雨傘擲落路軌,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其容貌特徵,今日再出現時將他繩之於法。
沙田港鐵站怪漢掟石仔落路軌。劉漢權攝
事件幸沒釀成意外。劉漢權攝
沙田站發生怪漢掟石仔落路軌事件。劉漢權攝
沙田站發生怪漢掟石仔落路軌事件。劉漢權攝
沙田站發生怪漢掟石仔落路軌事件。劉漢權攝
根據港鐵附例第7條,垃圾等不得拋在或拋出鐵路處所,任何人不得將或致使任何玻璃物、石塊、投射物或任何垃圾或其他厭惡性物體或廢物棄向或拋向、棄在或拋在鐵路處所,或自鐵路處所棄出或拋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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