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1日)公布,在一個新鮮牛肉樣本檢出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畫,從北角春秧街57號宜安大廈地下A6號舖一間新鮮糧食店檢取新鮮牛肉樣本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九十四的二氧化硫。中心正與涉事新鮮糧食店跟進有關違規事項。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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