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休班警員疑於今年4月8日凌晨在尖沙嘴趁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的手提電話。涉案休班警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將傳召5名證人出庭作供,辯方將反對被告錄影會面紀錄呈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為期兩日的審訊訂在9月13至14日進行,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56歲被告蘇志華指自己是退休警員,他被控於 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25號至31號與河內道交界附近,偷竊一部屬於范浩的手提電話,價值港幣11,099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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