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施德來今日於西九龍法院指否決財案只是談判籌碼,「唔會講出來,因為講咗等於林鄭知道底牌,佢自然覺得民主派過到半都唔會回應五大訴求」。施德來表明「我目標係爭取回應五大訴求,我都認為選民係真係希望五大訴求有回應,而唔係真係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林鄭月娥「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施德來交代2020年起每兩個月一度錄製短片「區政好書」在facebook上發佈,主題包括公屋重建城市規劃等 ,6月底因應選舉臨近,介紹《香港革新論II》,當中提到「我哋有一個目標,就係民主派喺議會過半,喺制度裡面同中央角力,爭取最大嘅自治空間」,施德來解釋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係我一直嘅信念」,解釋上文「我哋」指香港人及其自己,旨在「形容係爭取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選舉語言用咗強烈嘅字眼,其實都係守護基本法下高度自治嘅原則」。

短片中提到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處境,「香港人同樣地點解我哋會慢慢趨向爭取獨立呢⋯⋯好明顯我哋就唔想北京管治,唔想中共去管治香港」,施德來否認支持香港獨立,上述內容「講緊一啲高壓打壓令一啲香港人有獨立嘅諗法,但係文章起首結尾都係講緊自治,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嘅自治,呢個先係我呢次錄影嘅目的⋯⋯唔想取消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噉管治⋯⋯唔想直接管治」。《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質疑其表述挑起仇恨對抗北京管治,施德來交代片段面世後數天才實施《香港國安法》,當時未清楚條文內容,而社會「有個感覺覺得民主自治空間被收窄」才出此言,惟承認有誇張手法和選舉語言成份。法官李運騰問道施德來是否藉攻擊中央來提升知名度或改善民協形象,施德來一概否認,解釋「唔會話係攻擊中央政府,不過中央用直接頒佈國安法形式,香港人擔憂民主自由空間收窄,我將嗰種憂慮用咗種誇張嘅方法」。

施德來憶述《香港國安法》實施當晚閱讀所有條文,認為民協宗旨信念會章政綱均沒有違反《香港國安法》,同時審視初選期間言行亦如是,「嗰晚睇完其實冇覺得有牴觸嘅地方⋯⋯嗰陣時冇諗過初選言論同國安法有關,當然初選期間嘅選舉行為我都會一併去諗」,翌日又曾與民協黃大仙區議員廖成利商討,對方同時為執業律師。施德來續指同日收到戴耀廷WhatsApp 訊息,表明否決財案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不可能是非法手段,而根據《基本法》第50至5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仍然可以依法履行職能,故不構成干擾阻撓,故否決財案不會觸犯《香港國安法》,施德來亦相信其言。李官質疑是否有意顛覆須視乎心態,或許人人不同,他人無法代言,施德來同意。

施: 希望林鄭對五大訴求有進一步回應

施德來交代基於上述原因,準備7月4日九龍東地區論壇時策略不變。施德來解釋論壇上提到「我哋都承諾議會過半,我哋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林鄭,林鄭下台,逼使佢回應五大訴求」,因為想「展示一個進取嘅感覺,實際上係談判籌碼、策略,希望林鄭對五大訴求有進一步回應」。法官陳慶偉追問下,施德來強調不會2次否決財案。

李官引述施德來揚言不單代表民協,更代表民主派,施德來解釋「因為要表現得似民主派⋯⋯民協好多時畀人感覺好唔似民主派,選舉論壇上抗爭陣營、同路人嘅字眼我會攞埋來用」。李官再問其代表民主派,即不會跟從黨立場?施德來否認指「係我選舉上我要顯得進取,我自己諗出來去講,如果我真係做到立法會議員,我當然會跟返民協去決定」。李官指其言論正正相反,施德來反駁「談判策略爭取籌碼唔會講出來,因為講咗等於林鄭知道底牌,佢自然覺得民主派過到半都唔會回應五大訴求」。

李官再問當時其面對公眾,而非坐在談判桌上,問及其是否欺騙選民?施德來否認指「因為爭取五大訴求我認為我應該去做,所以就算唔否決財政預算案都會想同林鄭去傾」,惟當時民協並無立法會議席與政府代表磋商。法官陳仲衡追問下,施德來重申「否決財政預算案係爭取嘅手法,只係講出來嘅談判籌碼,我目標係爭取回應五大訴求,我都認為選民係真係希望五大訴求有回應,而唔係真係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最終即使五大訴求冇回應都好,選民見到我哋盡咗力同林鄭磋商,甚至乎有啲威逼都好,我覺得盡咗個努力就已經冇欺騙到選民喇」。施德來承認若政府派代表商討,其仍有機會表明如未達成五大訴求會否決財案,法官陳慶偉再問考慮到林鄭月娥的性格,其會回應五大訴求嗎?眾人聞言竊笑。施德來回答指「就算佢對五大訴求冇一樣應承都好,我哋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施德來解釋7月4日九龍東地區論壇中使用「攬炒」字眼因為屬當時政治選舉用語,意思為透過2次否決財案的憲制程序爭取五大訴求,而「攬炒」雙方分別為林鄭月娥及民主派,因為否決1次後會解散立法會,民主派會失去議席,需要經重選才可重新進入立法會,若然成功並再次否決,根據《基本法》林鄭月娥必須下台。施德來同意《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屆時民生會受影響,然而重申一直視之為談判籌碼,「我唔會想真係噉做」。

李官又引述施德來論壇發言指中共會被國際社會制裁,施德來當時已知悉《香港國安法》中含勾結外國勢力罪行,問道何出此言?施德來解釋「呢段係我分析如果政府大規模DQ情況下,因為大規模DQ會係令國際社會制裁嘅一個原因。第一我冇實際諗法同行動呼籲國際制裁,第二我相信政府唔會大規模DQ,甚至乎我自己畀人DQ嘅機會我都覺得係冇,呢一段我主要講DQ係想顯得我自己好硬淨進取嘅感覺」。李官追問說法是否源自戴耀廷文章《真攬炒十步》?中共是否「攬炒」其中一方?施德來直言與戴文無關,「好多候選人都有人用攬炒呢個字,喺6月份語境,當大家問你支唔支持攬炒,即係問你支唔支持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當然係有機會源自攬炒十部曲,好多人都冇睇過攬炒十部曲,但6月份講攬炒呢個字,大家都會明白講緊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並否認當中包括中共。

施德來坦承論壇上「可能安插啲國家幹部走來學校裡面,大公司隨時都會有」、「願榮光歸香港你鍾意將佢改做數字」、「白色恐怖」等發言均為政治語言,直言「基本上論壇好多題目都估唔到,所以都係臨場諗一啲進取嘅用字去應對⋯⋯最主要講一句說話講咗幾次,無論開頭中間結尾都有講,就係我好鍾意香港」,施德來語帶哽咽,以手拭面。大律師黃廷光問其需否休庭稍事休息,施德來以「ok」手勢示意可以繼續。

施德來補充有留意到7月6日記者會戴耀廷公開發言指初選及運用否決權沒有違法,加強其信念,翌日《蘋果日報》網上版文章訊息亦一致,自己亦曾向民協黃大仙區議員兼執業律師廖成利查詢,直到7月9日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專訪文章才出現不同意見。施德來指「曾國衞嘅訪問係《文匯報》,我當然冇睇到《文匯報》啦本身⋯⋯」李官馬上反問何以「當然」,要知道建制派意見看《文匯報》不是更重要嗎?還是施德來只想自己想看的報道?施德來隨即更正指「我平時冇睇《文匯報》嘅習慣」,惟專訪刊登當晚專程閱讀專訪文章,比對同日戴耀廷聲明後,認為戴說法較合理,相信初選及運用否決權均合法。施德來交代初選中「落選亦都好低票」,之後沒有參選正式選舉,停止了選舉工程。

法官陳慶偉再次問到其「攬炒」定義,施德來說明如果民主派取得過半數立法會議席,當第一次否決財案後,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決定解散立法會,令「攬炒」其中一方民主派議員在內失去所有議席,重選前半年間沒有任何薪津,繼續僱用職員,加上選舉開支每人動輒過百萬,已經對民主派造成龐大損失。一旦民主派經重選進入立法會並過半,如「攬炒」另一方林鄭月娥提出財政預算案原案並遭否決,則林鄭月娥按《基本法》必須辭職。法官陳慶偉追問下施德來說明《基本法》訂明第二次否決的為財政預算案原案才會啟動機制。法官陳慶偉繼而指即「攬炒」定義從《基本法》而來?施德來同意。

施德來7月13日敗選後於Facebook 發文,當中提到「我同民協都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我會停止選舉工程,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法官陳慶偉問到上述停止選舉工程承諾是否也是協調機制協議、共同綱領及〈墨落無悔〉聲明的承諾?施德來同意指「一直覺得協調同承諾都係講緊贏就選,輸就唔好輸」,認為這是初選中唯一承諾。李官追問「全力支持出線名單」之意,施德來解釋只為客氣說話,「就算不同黨派輸咗都會恭賀贏嘅對手」,因為即使有空也會較希望多點協助民協,追問下指當時對支持同區民主派「冇特別諗法,亦都冇實際行為做過,佢哋都冇搵我,可能我低票得滯」。李官再追問但其公開宣稱全力支持,施德來解釋其想「感謝文好睇啲」,雖然承認帖文可能幫助到其他候選人,但自言帖文只得234個讚好。法官陳仲衡又問全力支持出線名單是否承諾一部份?施德來重申當時想寫一篇「感謝文顯得好睇」。法官陳慶偉再次指出言論或涉及共謀者原則。

李官再指出帖文中引述「他強調,初選並非一場為個別黨派、個別候選人的選戰,而是一場『香港人一齊打嘅仗』。他預計中共打壓無窮無盡,『(如)由參選到投票都隨時被人話係犯《國安法》』」。施德來交代上文出自前夕自己接受《蘋果日報》訪問的報道,承認文中有使用選舉語言,想顯得有壓迫感,製造緊張感覺,但並非真的相信有觸犯《國安法》風險,否則自己早已停止。

施德來完成作供,代表大律師黃廷光交代毋需傳召其他證人。大律師Trevor Beel 指何桂藍將於下週一開始作供,預計主問需時3日。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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