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警涉嫌於2017年及2019年兩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虛報其他貸款的每月還款額,詐騙儲蓄互助社批出逾16.5萬元貸款。男警被控2項欺詐罪,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案件押後9月7日再訊,被告續准以1萬元保釋。
47歲被告黃栢倫、在控罪上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17年8月14日在香港藉欺騙,即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假地表示其貸款的每月還款總額為港幣90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上述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批准貸款11萬元;及於2019年6月20日在向互助社表示其每月還款總為港幣50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貸款約5.5萬元。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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