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及會財局發出首份聯合聲明,就規管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加強合作,將針對上市公司以貸款為藉口,在可疑的情況下將公司資金轉移給第三方個案明顯增加的情況。

可疑貸款轉移缺商業理據

聯合聲明指出,可疑貸款往往是在沒有充分的商業理據和適當文件紀錄情況下,獲批核或授出,某些個案更缺乏充分的風險評估、盡職審查或內部監控,當貸款沒有被償還時,上市公司便蒙受重大損失。

該聯合聲明載有證監會及會財局,就上市公司授出可疑貸款的觀察所得,亦列出其對上市發行人、上市發行人的董事、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在處理貸款及類似安排時,應遵從的操守標準及做法要求。

核數師有責查證無重大錯誤陳述

聯合聲明指,董事會應注意其對上市公司及股東負有責任,並採取合理程度的謹慎,以防止公司資產出現損失或被不當使用;核數師亦有責任就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聯合聲明反映了證監會及會財局,致力推動良好的企業管治和維持資本市場的廉潔穩健,同時凸顯雙方共同努力訂立更具效能的監管框架,以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會財局行政總裁馬力表示,聯合聲明彰顯了會財局及證監會,在打擊可能形式多變的市場失當行為方面的強大決心,其目標是透過處理市場不當行為,及不可取的做法,保持公眾對資本市場有效運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