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續審,被告何桂藍今早於西九龍法院作供同意民主派過半為憲制武器,惟指憲制武器概念常見,可見於外國彈劾、不信任票等,用作權力制衡,但指「幾百萬人反對中央呢樣嘢,對中央係好大殺傷力呢個前提下,我同意民主派35+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何桂藍又認為憲制危機不必然負面,「危同機都可以雌雄同體㗎啫」。
大律師Trevor Beel主問下引述戴耀廷曾形容民主派過半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何桂藍同意其為憲制武器,但「幾百萬人反對中央呢樣嘢,對中央係好大殺傷力呢個前提下,我同意民主派35+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其他咩打仗嗰啲我就唔同意喇」。何桂藍解釋「憲制武器」概念常見,某些政制內權力之間具制衡關係,如果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彼此冇實質阻止到佢、逼佢改變路線,稱唔上制衡」,於其他國家中彈劾、不信任票或否決財政預算案也會被稱之為憲制武器,有機會引發憲制危機,然而憲制危機不必然負面,「危同機都可以雌雄同體㗎啫」,何桂藍認為「如果現有paradigm (範式)容納唔到新現象嘅話,你就可以形容出現咗個crisis (危機)」。
何桂藍續指香港特首並非民選,而是來自北京欽點,代表北京意見,然而民選立法會代表香港人,若數百萬港人不同意的時候,或造成憲政危機。何桂藍又指從未試過民主派議會過半,「佢會引發乜嘢、引發危定係機,就睇當權者嘅反應」。
何桂藍另認為戴耀廷文章〈真攬炒十步〉與初選無關,因為何桂藍會形容戴耀廷為初選中的「facilitator(協助者)」,戴耀廷對議員「選完之後可以做咩佢係冇say嘅」。
何桂藍對自己屬於抗爭派直認不諱,自2020年6月起為其中一份子,何桂藍認為每次選舉均會因應情況出現偶然的派系,抗爭派乃因應2020年立法會選舉而衍生的派系,但不知會否延續到選舉後。何桂藍闡述抗爭派特點有四:首先,何桂藍認為必須承認當屆議會無法做到落實政策倡議,「我認為抗爭派嘅人係唔會同選民講,你選我入去,我可以幫你,或者達成某一個數目嘅議席,就可以達成五大訴求」;其次,抗爭派人士考慮任何行動「唔會以被DQ或者保住自己議席為首要考慮,簡單來講無論政府話你做啲咩嘢會被DQ,而我哋認為嗰樣嘢係唔合理嘅話,即使DQ都要做」;第三,抗爭派人士如果當選立法會,不可以只專注於政治議案或者重大議題,「每一條法例,每一條草案,都要用盡《基本法》賦予嘅職能,去盡責噉審議」;最後,抗爭派與其他派系分野不在是否願意與政府談判。何桂藍認為自己認同以上數點故屬抗爭派。《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第三點有何特別?何桂藍先旨聲明不針對任何人,解釋指有人只會認真審議政改、財政預算案或公眾關注的項目,其他小項目則輕輕放過。
Trevor Beel引述此前證供有指初選投票選民以「最黃」、激進及年輕為主,而何桂藍當時為新東票后。何桂藍指「我唔會用黃呢個字,可能好多人覺得黃就係好激進⋯⋯一個住深水埗40年由港同盟投到民協都可以好黃,佢可以完全反對暴力,所以我唔用黃呢個字」。何桂藍反駁說法指「我理解係完全相反,因為呢單案拉晒民主派所有光譜,每一個被告都活喺一個唔同嘅echo chamber(同溫層)入面,我所以見到2019年嘅激進派係好唔鍾意初選嘅」。何桂藍選前觀察輿情,「我當時喺連登(討論區),我係畀人話OMDB 2.0(over my dead body 2.0,即楊岳橋2.0)嘅⋯⋯所以我相信當時呢至少輿論上面,大家覺得我同楊岳橋係相似嘅」,又指「我亦都係激進派嘅一個攻擊對象,因為除咗OMDB 2.0,重有小麗老母2.0(劉小麗2.0)。」何桂藍再引用初選票站分站數據說明,自己在沙田第一城、馬鞍山等中產人士較多選區得票較高,本土派票倉將軍澳得票亦不俗,故自己也無法判斷哪26000人投票給自己。惟何桂藍希望投票給自己的選民「佢有睇過我政綱,認同我嘅方向,授權畀我去做嗰啲嘢,噉佢就投我喇」。
何桂藍憶述2019年12月左右「我就開始諗唔做記者,喺運動入面搵一個崗位去做」,最初考慮參與被捕支援,「但係好快選立法會呢個option就出咗來」。Trevor Beel問到何事驅使其參選,何桂藍答「2019年運動其中一個精神呢,就係每個人搵自己最適合嘅嘢去做。噉我當時有一樣好多人都冇嘅嘢,就係大家都知道個運動係冇領袖啦,亦都係faceless嘅」。李官問是否指無法辨識運動的代表人物?何桂藍順應指「但係好遺憾係大家辨識到我囉」,後又澄清「喺2019年我係冇做過示威者嘅,所以唔好話我係個movement 嘅任何人」,自言僅為一名顯著人物,但非泛民主派。
何桂藍續指於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是成本最低、最多人能參與的事,所以如果要讓運動得到民意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此外當時其他運動路線都停滯不前,而政府亦必然要回應選舉結果。何桂藍另指每次立法會選舉,大眾焦點均會落於「跑馬仔」、數議席,明言自己不欲議會路線單單藉反修例運動為多奪數席,反而「希望立法會選舉呢件事,可以推進場運動」。何桂藍其後補充「當時我要推進呢個運動,我第一件事係離開記者呢個行業」,2020年開設Facebook 專頁「宣佈參選嘅第一件事、張圖嘅第一句,亦都好清楚表明我已經唔係一個記者,希望大家唔好再淆混。當我講2019嘅時候,我指嘅係運動唔係個年份,至少喺我身上,場運動重未完」。
何桂藍說明香港民主運動一直存在一個問題,當大家聚焦立法會,便無時間心力推進運動其他方面,因此當時許多非常投入運動的人均不喜歡初選或者立法會選舉,憂慮其轉移視線,「到底議會係運動嘅一部分,定係話個運動嘅存在可以為議會攞多幾席?」何桂藍續指然而人民正因議會失效才走上街頭,故認為議會為運動其中一部份,「唔係一個非常之大部份,所以如果你話將個運動搬咗去chamber,我認為係消解咗運動嘅能量,甚至係馴化咗2019年呢場運動」。何桂藍認為自己一旦當選立法會,其職責為反映民意、監察政府、阻止行政機關越權,「同埋理論上盡責審議每一條佢哋交上來嘅法案同motion⋯⋯(但)呢樣嘢喺現行嘅立法會制度入面係做唔到嘅」。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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