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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何桂藍今(19日)早於西九龍法院作供強調「如果我知道財政預算案入面成個審議程序有唔公義嘅地方,我必須要否決佢」,明言除雙普選外暫時想不出其他方法改變審議機制,「如果喺民主制度下,可以審議財政預算案,但仍然要否決我覺得講唔過去」。

大律師Trevor Beel主問下,何桂藍供稱如果當選的話,「一定會用盡每一個質詢每一個提修正案嘅機會,將財政預算案入面所有魔鬼藏細節嘅地方⋯⋯」《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即插口問其假設當中藏「魔鬼」?何桂藍解釋選民利益之上尚有公眾利益,向選民負責並非其唯一責任,就算自己覺得財案內容無不妥,也必須確保所有議員亦盡責審議,然而強調「如果我知道財政預算案入面成個審議程序有唔公義嘅地方,我必須要否決佢」。何桂藍又舉《香港國安法》撥款為例,指當中有許多數字不清不楚,「冇數字冇比重,淨係話請咗人起咗樓」,而且毋須經過立法會審批,「無論佢攞幾多錢我都監察唔到」,因此無論撥款是否可取都應該否決。

何桂藍代表大狀Trevor Beel。陳極彰攝
何桂藍代表大狀Trevor Beel。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柯耀林。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柯耀林。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楊雪盈。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楊雪盈。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何啟明。陳極彰攝
被告之一何啟明。陳極彰攝

李官問其意圖是否一旦當選,會因為國安撥款及現行機制的限制而否決財案?何桂藍深思後反指「噉我咪abuse of power (濫權)?唔審核就通過⋯⋯」何桂藍重申並非出於當中項目而投票反對,而是出於審議機制,指出立法會能過半也好,民主派也只是在野身分,只有否決權,無法落實政策倡議。何桂藍明言除雙普選外,暫時想不出其他方法改變審議機制,「如果喺民主制度下,可以審議財政預算案,但仍然要否決我覺得講唔過去」。

何桂藍指出立法會能過半也好,民主派也只是在野身份,只有否決權,無法落實政策倡議。李官指政策由行政機關制訂,何桂藍反駁其他地方制度中,行政機關首長出自民選,故質疑在野英文不應翻譯作「opposition」。李官籲其作供時三思而言,不要提出高深用字(big words)後一再更改。何桂藍提到昨日作供提及「實數」,惟翻譯英文後庭上使用了「figure」字眼,解釋認為意思比「number」略為廣闊,包含比重等意。李官打斷其發言時,何桂藍激動指「我唔係用緊big words,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我呢條罪係可以判終身,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所以如果機制佢唔係item,佢就唔係item,我必須要指出嘅」。

李官再次提醒何桂藍小心用字避免誤解,何桂藍反駁「每一隻廣東話嘅字我都講得非常清楚,但係翻譯用一個講法之後,法官又用另一個講法⋯⋯我以為法庭係一個用字非常嚴謹嘅地方,如果我認為一條問題有ambiguous (歧義)嘅地方我一定要問」。期間李官多番詢問「你說完沒有?」何桂藍指「因為我好憂慮呢個係一個偏見,如果噉樣都係為拗而拗呢個指控,我唔係好明係咩事」。何桂藍最後指「當我希望澄清嘅時候,我希望法官唔好有一個既定立場,就係我為拗而拗」。

法官陳仲衡重回正軌問道如其未曾了解財案內容前,是否不會斷言否決?何桂藍解釋「我理解在野嘅議員立場default係應該否決,直到行政機關說服到呢啲議員條議案係可以投為止」,如審議機制改變,投票立場亦會隨之改變。李官問即使有五大訴求,但如果審核機制不變,何桂藍是否都會否決?何桂藍指「我關注個審核機制嘅時候,我唔係關注個結果,我係關注個過程係咪公正」,即使落實雙普選後香港人選擇不改變議事規則及機制,何桂藍直言雖然會尊重港人決定,但也會投反對票並說服港人更改制度。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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