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券在16日派發,惟不少巿民因未符「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而未能領取消費券。政府發言人今日(21日)提醒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費券,則須在7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會在今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該短訊會以電話號碼9665 7134發出。
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須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
市民可通過以下方法查詢其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88
八達通網站
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使用港鐵站的八達通服務站
如市民在7月31日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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