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就聯交所於2021年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發表檢討報告。
證監會指,在檢討期間,評估了聯交所上市科的一般營運、流程及程序,並對聯交所就審核主要或規模更大的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的通函,其所載的業務估值、執行首次公開招股《配售指引》和審閱首次公開招股承配人名單的表現,進行了更深入的檢討。
證監會指,在檢討報告中,向聯交所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檢討聯交所的內部指引,以加強承配人審閱流程,以及改善與主要或規模更大的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的業務估值有關的披露做法。
證監會公布,就聯交所於2021年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發表檢討報告。
證監會指,在檢討期間,評估了聯交所上市科的一般營運、流程及程序,並對聯交所就審核主要或規模更大的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的通函,其所載的業務估值、執行首次公開招股《配售指引》和審閱首次公開招股承配人名單的表現,進行了更深入的檢討。
證監會指,在檢討報告中,向聯交所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檢討聯交所的內部指引,以加強承配人審閱流程,以及改善與主要或規模更大的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的業務估值有關的披露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