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無業男疑因與女事主父母發生租務糾紛,在2022年2月透過Telegram群組先後披露兩條包含該事主英文姓名、照片及其就讀大學學系等的訊息,當中更講出「機會已經比左好多次 一公開所有野就無彎轉」。他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押後案件至8月14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候判期間他續准保釋。
被告鄭展鴻承認於2022年2月17日與2月18日之間,在香港,未經一名資料當事人「X」女子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X女子的個人資料,即其英文全名、相片和學歷背景,意圖導致該當事人X女子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等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X女子蒙受指明傷害。
案情透露,2020年5月,女事主X父親向身為業主的被告租用了一個單位,並從那時起,X和其家人便居住該單位,但X父親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未能支付租金,被告與他之間未能達成和解,最終他們搬出了該單位,被告其後在單位內發現了一封由X就讀大學簽發的信件,及至2022年2月17日,被告利用名為「CMO」的Telegram帳戶,在該大學學生成立的Telegram群組中披露X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全名、照片及學歷背景,被告又聲稱除非租金欠款得到妥善解決,否則將在大學外張貼欠款帖文,訊息即關於「有無人識尼個人 [X英文全名、學歷背景(相關學系、年級、課外學會會員)] 及「有就好心幫下我 同拒講 叫拒上水 找返領都個業主 處理返件事 凡事有商量 切忌逃避問題 唔好搞到無灣轉 唔係我只能大字報去 [大學] 門口講妳阿爸媽做過的好事」。
到了翌日,被告再次在Telegram群組公開X的英文全名,敦促其父母聯繫他,訊息即關於「[X英文全名] 麻煩你叫你爸媽盡快聯絡我地 唔好以為一直逃避就無事 唔好等到 事情爆到全校全社都知 你先處理 機會已經比左好多次 一公開所有野就無彎轉」及「租霸的女 還錢啊」。
事件曝光後,X遭受精神困擾、失眠,還擔心自己的安全,隨後並將事件告知私隱專員公署,同年10月27日,被告被捕及警誡下承認未經X同意,他在Telegram群組披露X的個人資料,以敦促其父親聯繫他解決租金欠款。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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